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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检测鉴定灾后结构检测的一般规定

发表时间:2017/12/26 00:00:00  浏览次数:2003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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灾后检测鉴定
建筑物在处理前,应通过检测鉴定确定灾后结构现有的承载力、抗灾能力和使用功能。灾损鉴定应与结构可靠性鉴定结合。
建筑物灾后的检测,应对建筑物损伤现状进行调查。对中等破坏程度以内有加固修复价值的房屋建筑,应进行结构构件材料强度、配筋、结构构件变形及损坏部位与程度的检测。对严重破坏的房屋建筑可仅进行结构破坏程度的检查与检测。
建筑物的灾损与可靠性检测应针对不同灾害的特点,选取适宜的检测方法和有代表性的取样部位,并应重视对损伤严重部位和抗灾主要构件的检测。
建筑物的灾损与可靠性鉴定,应根据其损伤特点,结合建筑物的具体情况和需要确定,宜包括地基基础、上部结构、维护结构与非结构构件鉴定。
建筑物灾后的结构分析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结构检测分析与校核应考虑灾损后结构的材料力学性能、连接状态、结构几何形态变化和构件的变形及损伤等。
2 应调查核实结构上实际作用的荷载以及风、地震、冰雪等作用的情况。
3 结构或构件的材料强度、几何参数应按实测结果取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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