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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需要了解的危房鉴定与改造加固相关知识

发表时间:2017/06/27 00:00:00  浏览次数:1848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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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些日子,武汉京翼房屋检测鉴定给大家分享过,如今多省市已经逐步开展老楼危楼的排查整治工作,即危房鉴定与改造加固。

那么,今日武汉京翼房屋检测鉴定就给大家普及一下危房鉴定相关的知识,并告诉大家若自家有危房需要鉴定,需要什么材料、费用谁承担及整个危房鉴定大致的程序等。

首先,什么是危房?最常见的房屋危险标志就是沉降、倾斜和裂缝,当您家出现这几种情况可要警惕了,必要的时候就需要专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来进行危房鉴定了。

《危险房屋鉴定标准》(JGJ125-99)规范定义:结构已严重损坏,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,随时可能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,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。
房屋安全标准为:
A级:完好房,也就是非危险的住房;
B级:基本完好房,可能存在危险点的住房;
C级:一般损坏房,局部已经出现危险的住房;
D级:严重损坏房,整幢住宅处于危险状态。

A级和B级并不属于危房,C级和D级属于需要进行危房鉴定和加固的危房。

危房鉴定程序:
受理委托→调查勘测→分析验算→评级定论→处理建议→出具报告

申请进行危房鉴定需要提交的资料:
1、申请表1份(向安鉴所领取)。
2、产权人提供产权证复印件,使用人提供租赁证复印件,集体土地上的所有人提供土地使用证复印件,相关利害人如系个人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,相关利害人如系单位在申请表上盖章。(以上资料缺失,个人请提交房屋所在地居委会、村委会证明,单位请提交主管部门证明。)
3、鉴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技术资料(涉及司法鉴定由司法单位提交委托鉴定书)。

鉴定人员规定:
危房鉴定,必须有两名以上鉴定技术人员参加 。
对于特殊复杂的鉴定项目,鉴定机构有权另外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或邀请有关部门派员参与。

危房处理建议:
观察使用: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,尚能短期使用,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 处理使用: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,可解除危险的房屋 ;
停止使用:适用于已无修缮价值,暂时不便拆除,有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 整体拆除:适用于整幢危险且无修缮价值,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。

鉴定费: 
房屋所有人的使用人都可以提出鉴定申请,并预交鉴定费。鉴定为危房的,鉴定费由所有人承担,鉴定为非危房的,鉴定费由申请人承担 。

危房治理建议: 
房屋所有人对经鉴定的危房,须按照鉴定机构的处理建议,及时加固或修缮治理;如所有人拒不按照处理建议修缮治理,或使用人有阻碍行为的,房屋部门有权指定有关单位代修,或采取其它强制措施。发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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